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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網發文指出,房地產是行業是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產業,當前還有不少地方在執行相對嚴格的限購、限貸、限價政策,造成了市場價格信號的扭曲,以及資源的錯配。上述限制類政策應是在特定歷史條件及行業發展情況下出臺的短期行政措施,而在相關外部條件有變化,限購限貸等政策已無存在必要的情況下,取消限制類措施是應有之義。所謂的外部條件包括:一是我國人口總規模開始下降,房地產存量住房規模不斷增長,戶均一套有余。二是城市化進程進入深化階段,人口雙向交流,交叉交流特征更加明顯,城市間的人口爭奪力度在加強。三是從消費與投資觀念上,房地產不再是高收益率的代名詞,一些城市房價開始“鶴崗化”,其背后是無產業與人口支撐的城市房價已不再具有投資屬性。四是住房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尤其是政府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大規模棚戶區改造,為中低收入階層提供了大量且相對低成本的住房供應。這幾個方面的疊加,在相當程度上可以對沖取消限購限貸后的市場沖擊。沒有各類的限制政策,市場機制的回歸正常才是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的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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