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十屆九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和《公司章程》《獨立董事
制度》等相關規定,我們作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獨立董事,認真審核了十屆九次董事會《關于調整2023
年度公司與安徽楚源工貿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的相
關材料,并與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有效溝通,基于獨立、客觀判斷
的原則,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楚源工貿”)發生的委托加工、后勤服務等
日常關聯交易金額, 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次關聯交易遵循了公
開、公平、合理的原則,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
益的行為,也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聯董事就相關議案的表決進行了回避,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
司章程》《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規定。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國 黃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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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QL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