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安居寶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法規、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廣東安居寶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
會議的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
通知》
(證監發【2003】56 號)、
《關于規范獨立董事對于擔保事項專項說明和獨
立意見的通知》
(證監發【2004】57 號)、
《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
知》(證監發【2005】120 號)等文件規定以及《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
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嚴謹、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報
告期內公司對外擔保與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認為:
提供擔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對外擔保情形。
除上述所述事項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對外擔保事項。
二、對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關聯交易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定價
公允,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
形。
三、關于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獨立意見
我們對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審
閱了公司編制的《2023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認為上
述報告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實際情況。公司募集資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
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
關規定的要求,不存在違規存放與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不存在改變或者變相改
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募集資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
四、關于 2023 年上半年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獨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審批程序合法、合規,能公
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
值準備。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廣東安居寶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
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韓文生 鄧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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