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資料圖】
關于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
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關
于公司全資子公司放棄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所享有的相應優先購買
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經查閱公司提供的有關材料,我們認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中船第九設計研究院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九院”)放棄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中船財務”)股權轉讓所享有的相應優先購買權事項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及
經營實際,亦不會改變中船九院在中船財務所擁有的權益和公司的合并報表范圍,
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在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表決中,關聯董事均
已按有關規定回避表決。
綜上,我們同意上述議案,并認為公司董事會的召開、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
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
其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九屆董事會第二
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嚴臻、施東輝、劉響東
查看原文公告
關鍵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