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53 證券簡稱:華盛鋰電 公告編號:2023-032
(資料圖)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提議公
司回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沈錦良先生《關于提議使用超
募資金回購公司股份的函》。提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議人的基本情況及提議時間
二、提議人提議回購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沈錦良先生基于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價值的合理判斷,
為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公司員工的凝聚力,
同時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投資信心,促進公司長期穩
健發展,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合力
推進公司長遠、穩定、持續的發展,提議公司以部分超募資金通過集中競價方式
進行股份回購,在未來合適的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及/或股權激勵計劃,
并在發布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 3 年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 3 年內使用完畢,則將依法履行減
少注冊資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做出
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三、提議人的提議內容
計劃或股份激勵計劃。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 3 年內
使用完畢,則將依法履行減少注冊資本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
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基礎,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下限人民幣 1,500 萬元,回購金額上限人民幣 3,000 萬
元及回購上限價格 50 元/股進行測算,本次擬回購數量為 30 萬股至 60 萬股,約
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 0.1881%至 0.3762%。
四、提議人在提議前 6 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
提議人沈錦良先生在提議前 6 個月內不存在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
五、提議人在回購期間的增減持計劃
提議人沈錦良先生在本次回購期間暫無增減持公司股份計劃。若未來有相關
增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提議人的承諾
提議人沈錦良先生承諾:將積極推動公司盡快推進回購股份事項,并將在董
事會上對公司回購股份議案投贊成票。
七、風險提示
公司將盡快就上述內容認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購股份方案,按照相關
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回購事項需按規定履行相關
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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