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2433 股票簡稱:*ST 太安 公告編號:2023-079
【資料圖】
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交易日均換手率連
續2個交易日與前5個交易日日均換手率比值達31.47倍,且累計換手率達30.67%,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控股股東就有關事項進行
核查,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元,公司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
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外,公司還因觸及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
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表被出具了帶持續
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最近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或者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存在資金占用且情形嚴重等情形被疊加
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
險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或“法院”)送達的《通知書》以及申請人廣州眾邦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申請人”)關于對公司的《重整及預重整申請書》,申請人向汕頭中院申
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并申請對公司進行預重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
到法院關于受理重整申請或啟動預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進入預重整及重整
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重整或預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確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
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
司股票交易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
《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具體請見公司
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關于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編
號:2023-071)。
清欠進展公告》,截至2023年8月1日,控股股東太安堂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太安堂集團”) 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尚未償還的金額為49,156.13萬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尚未償還的金額為49,156.13萬元。根
據《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上市公司實施破
產重整的,應當提出解決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問題的切實可行方案,法院受理上
市公司破產重整前未解決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問題或提出切實解決方案的,將
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破產重整進程,因此,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
買賣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推動合規問題解決以及債務風險、退市風險、持
續經營風險化解等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
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
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相關風險提示
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進入預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重整或預重整是
否成功也存在不確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根據《股票
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
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行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停牌的公告》及2023年5月9日發布《關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等公告,因公司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前述情形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第(三)項規
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外,公司還存在最
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公司2022年度
財務報表被出具了帶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最近
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存在資金占用
且情形嚴重等情形,前述情形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第(一)(四)
(七)項、第9.8.2條規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清欠進展公告》,截至2023年8月1日,控股股東太安堂集團有限公司非經營性資
金占用尚未償還的金額為49,156.13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非經營
性資金占用尚未償還的金額為49,156.13萬元。根據《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前未解決資金占用、
違規擔保等問題或提出切實解決方案的,將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破產重整進程,因
此,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
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本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
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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