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
(相關資料圖)
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作為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實事求是的原
則,我們對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的有關事項進行了事前審查,
并發表意見如下:
一、關于購買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暨關聯交易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我們認真審閱了有關材料,經核查,公司本次購買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暨關
聯交易事項符合公司發展規劃,有利于公司進一步資源整合,更好地優化整體資源配
置,提升公司在珠寶黃金領域的競爭力和綜合實力,且公司已就收購標的進行了必要
的評估等程序。本次關聯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交易定價參考
了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將《關于購買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郭秋泉、詹奇勇、袁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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