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15 證券簡稱:協鑫能科 公告編號:2023-059
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開
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
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董事會和監事會均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過人民幣 18 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
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到期之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現將有關情況公
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732 號),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
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
額為人民幣 3,764,999,897.80 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人民幣 44,295,181.96 元
(不含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資金已于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對本次募集資金到
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
通股(A 股)實收股本的驗資報告》(大華驗字[2022]000091 號)。
公司、子公司(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已與募集資金專戶各開戶銀行及保薦機
構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上述募集資金已
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管理。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根據《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修
訂稿)》《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決議》《2022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
大會決議》《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五十二次會議決議》《2022 年第三次臨時股
東大會決議》,公司基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對募投項目投入金額做出合理調整,
調整后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擬用募集資金投資額
新能源汽車換電站建設項
目
信息系統平臺及研發中心
建設項目
合計 419,444.14 372,070.47
由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存在一定建設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
后續按計劃暫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出現部分閑置的情況。公司根據募
投項目實施進度的安排使用情況,在不影響項目實施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
將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
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董事會和監事會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19 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
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6 個月,到期之前歸還至募
集資金專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
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
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27)。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將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19 億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本次閑置
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期限未超過 6 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關于提前歸還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
三、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根據近期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以及
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決定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
流動資金,該筆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總額不超過人
民幣 18 億元,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公司將隨時根
據募投項目的進展及需求情況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承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主營
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會直接或間接安排用于證券投資、衍生品交易等高
風險投資。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
利益的情況。在上述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期限屆滿之前,
公司將及時把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公司將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理相關
政策、法規規范使用募集資金,在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后及時披露。
四、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18 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解
決暫時的流動資金需求,可以有效緩解公司業務發展所面臨的流動資金壓力,為
公司未來經營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從而提升公司的行業競爭力,為公司的健康、
穩定發展夯實基礎。
根據公司測算,按目前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3.65%計算,12 個月可為公
司減少財務費用約 6,570 萬元,從而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提
升經營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是合理和必要
的。如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募集資金的使用進度加快,公司將及時提前歸
還,以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行。
五、審批程序及相關意見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
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
動資金,有利于解決暫時的流動資金需求,可以有效緩解公司業務發展所面臨的
流動資金壓力,為公司未來經營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從而提升公司的行業競爭
力,為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夯實基礎。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18
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
過 12 個月,到期之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在確保
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有
效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
動資金,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符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審議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以及損
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8億元閑置募
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
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公司已提前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
上述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
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
運作》等相關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內部制度的規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
用效率,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后實施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
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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