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90 證券簡稱:斯達半導 公告編號:2023-036
嘉興斯達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
及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嘉興斯達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
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 2023 年 06 月 09 日召開,會議審議通
過了《關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調整股票期權行
權價格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及實施情況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
董事會辦理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
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公司<2021年股票
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時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
任何異議。2021年03月31日,公司對外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
司董事會被授權確定股票期權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股
票期權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所必須的全部事宜,對外披露了《公司關于2021年股
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
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
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
權及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
行權期行權條件達成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
會出具了核查意見,律師發表了相關意見。
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議
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此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律師發表了相關意見。
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
票期權及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
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達成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監事會出具了核查意見,律師發表了相關意見。
二、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情況
激勵對象中2人存在離職情形,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
簡稱“《管理辦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
稱“《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規定,上述人員不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將對上述人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
票期權合計7,840份予以注銷。
本次調整后,公司股權激勵對象由111人調整為109人,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
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650,400份調整為642,560份。
三、本次調整股票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的情況
(1)調整原因
經2023年04月08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并提交2023年04
月2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公司以
總股本170,801,180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1.43613元(含稅)。根據利潤
分配實施計劃,以2023年05月22日為股權登記日,2022年05月23日為除權除息日。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有關規定,若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
完成股票期權行權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
配股、縮股或派息等事項,應對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派息時調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2)調整結果
根據前述事項,調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為132.19
元/份,計算過程為P=(133.63-1.43613)≈132.19元/份。
四、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調整股票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調整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事項不會對公司財務狀
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繼續實施。
五、監事會發表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本次注銷及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等事項符合《管理
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公司此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等事項符合《管理辦
法》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審議程序合法合規,不會對公司
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
形,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及核心人員的勤勉盡職。
綜上所述,同意公司對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部分股票期權注銷及股票
期權行權價格的調整。
七、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
票期權及調整行權價格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
及《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公司本次調整后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符合
《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嘉興斯達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備查文件:
單的核查意見;
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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